来源:经济参考报、E药经理人、赛柏蓝 作者: 时间:2018-8-17 阅读:
导 语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即将再一次迎来调整!
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在行业内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本次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包括完善药物目录管理机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调整、慢病用药等方面,意在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提高药物质量安全水平。
据相关人士透露,近日相关部门就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对行业内人士进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以及基本药物的采购供给等有了更为详细的要求,并明确强调,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输液。
基药目录大调整
根据意见稿,将完善基药目录管理机制。优化目录遴选调整程序,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
说了是调整,肯定是有调入和调出的。意见稿提到,优先调入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成本效益比显著等药品,重点调出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可被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等药品。
此前,据知情人士透露,有关部门针对基药目录调整的问题,组织了一次内部研究会,会议涉及消化、呼吸、感染、神经、心血管、内分泌、肿瘤、血液、儿科等类别。可见,这些类别很有可能是扩容的重点。
加大基药推广力度
“此次政策最重要一点是突出药品临床价值。”一位业内人士说,相较于前两轮的制度调整,此次制度要求将基本药物列为公立医院的首选。
意见稿提出,医院信息系统应对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生优先选用。同时,处方点评应将使用基本药物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对于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
报销比例高于非基药
对于强调基本用药的原因,上述人士表示,基本用药大概可覆盖95%的疾病。“基层医疗是保基本,其疗效确切,并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以药控费’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
正因如此,意见稿提出,未来将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和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同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先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标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临床诊疗使用的基本药物,经过医保部门的相关程序之后,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对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抗艾滋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基本药物,持续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免费向群众提供。
慢病用药或将免费
“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种的基本用药有可能全额保障或医保全额报销。”上述人士说。此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就提出,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实行最优惠的报销政策。
此前,我国在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13个省、24个市(县)进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试点。针对部分慢性病人群需求,将基本药物作为公共产品以全额保障的形式向居民免费提供,实现基本药物公平可及、人人享有。
合理引导基药价格
关于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机制,意见稿表示采取国家谈判、集中招标、阳光挂网等方式分类采购,引导形成合理价格。做好分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和市(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上下联动、集中带量采购,统一基本药物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满足群众需求。鼓励肿瘤、儿童等专科医院开展路区域联合采购。
从近日国家各相关部门的政策来看,目前基层用药的限制在放开,对基药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已不做要求或提高非基药比例,并逐渐实现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统一、医联体内药品共享。期待国家此次基药政策的调整能够更好地保障基层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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